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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南京大學實習生 高雪瀅
  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
  為了幫弟弟取得單位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,姐弟倆來了個假買賣,簽訂了一份“假”的房屋買賣合同,姐姐將自己的房子“賣”給了弟弟。二人約定,弟弟一拿到補貼款,就把房子還給姐姐。誰知,弟弟不僅沒還房子,還將房子抵押貸款了25萬。姐姐無奈之下,將弟弟告上了法庭。
  為領住房補貼簽假合同
  姐姐張琴說,因為弟弟張明的條件不是很好,以前她沒少幫忙。2004年,張明找到她,稱單位在給員工發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,共有5萬餘元,但是有時間限制,一定時間內不拿,以後就沒機會了。
  可大家都知道,張明根本沒有住房,也沒有條件買房,不可能拿到這筆補貼。張琴說,弟弟找她商量,希望通過買賣的方式,買下她名下的一套房產,當然,這個“買”並非真的買,而是利用買賣走個程序,合法地領取這筆補貼,事後,再將房子還給她。張琴答應了。
  拿了補貼房子就被抵押
  事後,姐弟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,張琴以15萬元的價格將房子“賣”給了張明,並辦理了過戶手續。二人約定,一旦張明拿到補貼,就把房屋還給張琴。張琴說,這就是一份“假”合同,張明並沒有支付她房款,而她也一直住在房子里。可事實並非那麼簡單。據張琴說,張明在拿到房子後,就用房屋在銀行辦了抵押貸款,貸了25萬元用於做生意,貸款期限自2004年到2019年。可他生意卻失敗了,沒錢還銀行,這房子還能保住嗎?這時,張琴只好站了出來,先後替弟弟還了10萬元的債。
  2013年10月,張明寫了張聲明,稱房子真的產權人是張琴,買賣合同無效。但儘管如此,他還是沒有將房子過戶到姐姐名下。在溝通無望的情況下,張琴將弟弟告上了法庭,請求法院判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,張明返還房屋。
  假買賣令姐弟對簿公堂
  近日,秦淮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庭審中,張琴稱,她在取證過程中,去了弟弟當年的單位,結果得知,所謂的補貼根本就沒有時間限制,什麼時候買房都可以領取,對此,她懷疑起弟弟的初衷來。
  庭審中,面對姐姐的種種質疑及書面證據,張明統統以“不清楚”、“記不得了”來回應。對於這套房產,張明在開庭前調解時表示,如果張琴能還清剩餘的銀行貸款,之前還的那10萬元不再追要,另外再支付他10萬元,那他就同意將房子過戶到張琴名下。
  庭審結束前,對於張明提出的三個要求,張琴稱沒辦法接受。法院沒有當庭宣判。金陵晚報將繼續關註此事。(文中人物系化名)  (原標題:姐姐失房與弟弟對簿公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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